2022年8月10日
社長的話 林奕權
香港政府近來為解決公共房屋短絀,在政策上出了想很多方法,出了很多力,這是應該做的,也是香港居民的佳音。但是,因為過急處理,在策略上,未見安民,反有擾民之慮,單就覓地建公屋情況上可見一斑。
除了盡量覓地「開源」(加快建做更多公共屋邨),香港政府是否也應運用「節流」之法取回大量現成公屋,援助更多真正需用者。如何節流呢?就是要在房屋政策上「補漏」,因為,目前,香港不少住在公共屋邨者,已非最逼切需要之一群。
所謂「公共屋邨」,就是指由政府、志願團體或私營企業興建,再以低廉價格出租予低收入市民。香港首個公共屋邨是建於1954年,因為石硤尾大火,香港政府建公共屋邨安置大火災民(俗稱七層大廈),之後,香港政府在全港各區興建「公屋」,至2022年7月,香港共有256個公共屋邨,單位總計超過85萬個居住單位。
六十多年過去,滄海桑田,昔日為助災民興建之公共屋邨,在屋價及租金高昂的今日香港,更成為眾多普羅大眾眼中的「安樂窩」。但是,也因為一屋難求,濫用公屋的情況,如今變得非常嚴重。儘管香港政府已有不少舉報濫用公屋的呼籲,但是,濫用情況只見惡化,未見改善。
根據房屋署資料,至2021年6月30日,「改建一人單位」及設計與其相近的「長者住屋」單位的空置率皆達6成;其他「長者住屋」單位的空置率則為1成至1成半。另一方面,申訴專員公署更接獲投訴,有非長者公屋申請人未有參與「特快公屋編配計劃」,卻獲編配「長者住屋」單位,並因拒絕有關編配而失去一次配屋機會。房屋署的資料亦顯示,過去5年,每年有逾千宗獲編配「長者住屋」公屋申請者拒絕接受相關配屋的個案。房屋署疑疏政塞責部分公屋空置率更高達6成申訴專員已主動為此進行調查。
如何善用公屋資源,值得深入探討。公屋政策如今存在不少漏洞,很多人收入已超過政府規定申請或居於公屋的條件,但依然想方設法隱瞞收入數目,不肯交回公屋,政府如何在這方面阻塞漏洞,看來一定要加把勁。
事實上,我們完全知道及了解到,很多當年隨收入低之父母搬入公屋居住者,如今都已成長為社會新一代;他們收入豐高,但依然住在公屋中,不肯交回公屋供有需要申請。除了「霸屋」者多,甚至有人出租「公屋」,更有人已搬到私人房屋租住,但仍回公屋「放水喉」,扮作有人居住,這些情形比比皆是,而且不是秘密。有人為「風水」又或不肯吃虧,都不肯交回公屋。
公屋如今已成為培育「懶人」之所。不少到了十八歲的年青人,已可申請一人公屋。根據2022年4月1日入息上限,1人家庭者每月收入不能超過港幣12940元。輪候公屋基本需要等六至八年,期間很多年青人為怕高收入會成為取得公屋之障礙,八年間竟然不肯出任高職位,就是可以找到一份三萬或五萬的工作也不上任。
一個十八歲的年青人,在申請公屋後,不努力工作,每月賺幾千元,幾年後可以有一間屋;但是,一個努力發奮的年青人,日挨夜做,找個大集團每月有四、五萬元高收入,還會儲一兩萬元,但是,想買私人樓,卻要到三、四十歲才可能買到屋,換言之,一個不發奮者,連老闆加人工也不要,寧願揸Go Go Van、打散工、不報稅,反而很快有安樂窩,努力奮鬥者卻一屋難求。這是一個惡性循環,政府一定要在這方面想辦法堵塞漏洞。
一批十八歲至四十歲的單身青年,為什麼要申請公屋?如果年青人想獨居,政府可以建青年宿舍解決,而不是把他們和有需要的,又戓住劏房的家庭爭公屋,這一點政府一定需要釐清,我不希望年青人濫用申請公屋準則,一個年青人沒有居住之屋,反而變成是政府的責任,而並非年青一代奮鬥的目標。政府為何要負起「建公屋,養懶人」的責任,究竟是有雞先,還是有蛋先?這是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。
舊日年代,沒有公屋、居屋,年青一輩為解決居住問題,反而肯勤奮工作,努力買私樓;如今太多年青人依賴了政府,公屋問題一定要找個研究組研究當中問題,重新釐定申請者的年齡、收入的規定,而不是靠幾位專家胡亂及偏頗地亂發厥詞定策。
我覺得,在入紙申請入公屋,收入及輪候期間,居住人之收入上限,在資料上如何調查?又或居於公屋多年之居民,如何了解他們在收入上的增添,是否高收入家庭應收較高租金?居住者之收入如已超越了申請公屋上限,他們除了交更高租金,是否應該搬出,讓其他低收入者居住?什麼叫合理化?這方面實在應該調整。
政府關心年青人,也不能亂派福利,令他們不用勞動,不用奮鬥已有所得,嚴格審核年青人申請公屋資格,完全不是不人道,也不是漠視年青人所需,而是不把好事變壞事。